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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受理高校畢業生到市本級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有關事項的函
各有關單位(個人):
根據《衢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衢政發〔2018〕5號)、《中共衢州市委組織部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財政局關于加快人才培養集聚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衢市人社發〔2019〕53號)等文件精神,為落實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政策,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到市本級中小微企業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1年及以上的。
高校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埔陨袭厴I生。經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技工院校的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同等享受高校畢業生扶持政策。高校畢業生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派遣就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用工企業均需符合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市本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補貼標準及期限
2018年2月1日起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按??票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就業補貼,其中到民營(中小微)企業就業的,2019年5月1日起按???、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分別給予個人每年3000元、4000元、6000元、10000元的就業補貼,累計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企業為補貼對象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間早于其畢業時間的,補貼期限自畢業當月起計算。
三、申報方式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通過以下方式上傳或攜帶所需材料提出申請:
(一)網上申報:在浙里辦APP或浙江政務服務網(衢州市)查詢“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領”事項,點擊“網上辦理”;
(二)窗口申報: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西區白云街道花園東大道169號)附一樓B廳B01-B10窗口; 衢州市就業管理服務局創業指導科(西區白云街道仙霞中路36號市行政中心4號樓501辦公室)。咨詢電話:3086759、3086329。
四、申報材料
(一)必要材料
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出具)。
(二)按需提供材料
1. 窗口申報需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表》(請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查詢“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領”事項,下載表單填寫完整后由單位蓋章)一份;
2. 技工院校的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需提供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留學回國畢業生需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
3.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派遣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派遣協議復印件和用工企業出具的用工證明。
五、其他事項
(一)中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具體事項可咨詢市經信局,聯系電話:8761762。
(二)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虛假或隱瞞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按規定退回補貼。
(三)以下情況視作同一家單位就業:在同一法人代表企業之間或同一集團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間流動就業;在兼并重組或合并分立企業就業。
(四)縣(市、區)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事項請咨詢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門。
附件: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表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5月16日